RFID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逐渐走向成熟的一项自动识别技术。近年来由于集成电路的快速发展,RFID标签的价格持续减低,因而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发展十分迅速。为了更好地推动这一新产业的发展,国际标准化组织ISO、以美国为首的EPCglobal、日本UID等标准化组织纷纷制定RFID相关标准,并在全球积极推广这些标准。但是三大联盟标准有所不同,并且我国前不久也成立了粤港RFID产业联盟,各方标准的对比就成为了市场火热之外的另一个关注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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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O制定的RFID标准体系
1995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/IEC联合技术委员会JTCl设立了子委员会SC31(以下简称:“SC31”),负责RFID标准化研究工作。SC31委员会由来自各个国家的代表组成,如英国的BSI IST34委员、欧洲CEN TC225成员。他们既是各大公司内部咨询者,也是不同公司利益的代表者。因此在ISO标准化制定过程中,有企业、区域标准化组织和国家三个层次的利益代表者。SC31子委员会负责RFID标准可以分为四个方面:数据标准(如编码标准ISO/IEC 15691、数据协议ISO/IEC 15692、ISO/IEC 15693,解决了应用程序、标签和空中接口多样性的要求,提供了一套通用的通信机制)、空中接口标准(ISO/IEC 18000系列)、测试标准(性能测试ISO/IEC 18047和一致性测试标准ISO/IEC 18046)、实时定位(RTLS)(ISO/IEC 24730系列应用接口与空中接口通信标准)方面的标准。
这些标准涉及到RFID标签、空中接口、测试标准、读写器与到应用程序之间的数据协议,它们考虑的是所有应用领域的共性要求。ISO对于RFID的应用标准是由应用相关的子委员会制定。RFID在物流供应链领域中的应用方面标准由ISO TC 122/104 联合工作组负责制定, 包括ISO17358应用要求、ISO 17363货运集装箱、ISO 17364装载单元、ISO 17365运输单元、ISO 17366产品包装、ISO 17367产品标签。RFID在动物追踪方面的标准由ISO TC 23 SC19来制定,包括ISO 11784/11785动物RFID畜牧业的应用,ISO 14223动物RFID畜牧业的应用高级标签的空中接口、协议定义。
从ISO制订的RFID标准内容来说,RFID应用标准是在RFID编码、空中接口协议、读写器协议等基础标准之上,针对不同使用对象,确定了使用条件、标签尺寸、标签粘贴位置、数据内容格式、使用频段等方面特定应用要求的具体规范,同时也包括数据的完整性、人工识别等其他一些要求。通用标准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,应用标准是对它的补充和具体规定。这一标准制订思想,既保证了RFID技术具有互通与互操作性,又兼顾了应用领域的特点,能够很好地满足应用领域的具体要求。 |